讀了大頭芬的世界,有一段文字讓我差一點掉淚。
“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﹐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。你的肩上有蜻蜓嗎﹖”
有時候,我們會 take for granted 周圍的人。我們會 neglect 他們,沒有好好的珍惜他們。但是,一但他們從身邊離去時,才後悔沒好好的去愛他。我不只是在說 bgr,而是每一段 relationship ﹣ 朋友之間的友益、男女之間的戀情、家人之間的關心。。。
因為有愛,所以是他的朋友或親人。因為愛一個人,所以要那個人好好的活下去。因為愛一個人,所以要他開心。愛。對麼些人來說,是一個長挂在嘴邊的字。對另些人來說,是一個很難說出口的字。每個人表達愛的方法都不同。有些人,莫莫地愛。有些人,豪放地愛。個有千秋。
我。。。不是很懂得愛。
我想,我是那种不常表達愛的人吧。對一些人而言,在他們眼里,我會是個對愛滿豪勱的一個人。但我不覺得我是。我不懂得愛,也不敢常式去愛。我怕受傷害,也怕會傷害道別人。我覺得我已經 take for granted 我周圍的人。
我還有資各去愛与被愛嗎?有嗎?
很冒頓,但我覺得有時候我做到了“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﹐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。”我想我是一個看到他人開心,我就開心的一個人。
我的朋友你快樂嗎?
still onz
13 years ago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